江苏创新劳动纠纷调解机制,构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网

近日,无锡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处理了一起典型案例:一名网络主播因公司倒闭而遭遇7000元工资拖欠。在调解中心的介入下,公司承诺限期支付欠款,若逾期未履行,则主播可申请强制执行。

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徐心怡指出,这名主播的情况较为幸运,因为她手中持有劳动合同、排班表和工资条等关键证据。然而,在大多数情况下,新就业群体与企业的合作模式较为复杂,难以简单套用传统劳动关系的定义。尽管如此,这些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同样需要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保护。

为了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,江苏省建立了完善的一站式调解机制,力求构建一张从"被动应对"转向"主动预防"的保障网络。

用工事实优先于合同形式

在同一城市,另一起案件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挑战。一名网络主播与公司约定每天直播4小时,但她主张实际工作时间包括直播前的准备和复盘时间,共计7小时,因此认为公司应支付加班费。

由于她签署的是艺人经纪合同而非劳动合同,这一争议被提交至无锡市新吴区调解中心。经过深入调查后,调解员引导双方重新协商工作时长和薪酬结构,最终达成了和解。

"在判断劳动关系时,关键在于用工事实,而非合同名称。"无锡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处长罗志峰表示,基层仲裁人员主要依据三个标准:是否存在考勤排班等支配性管理(人格从属)、工作是否属于企业经营范围事项(组织从属)、以及是否领取固定工资(经济从属)。如果这三个条件均满足,则按劳动关系处理;否则,建议双方通过民事途径或调解平台寻求解决方案。

这一原则在另一起集体争议案件中得到印证。8名专送骑手被要求注册为个体工商户,并签订项目转包协议。当公司更换合作方时,骑手们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。最终,仲裁机构未采信形式上的"个体户"身份,而是基于实际用工事实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,促使企业按每人7500元的标准进行了赔付。

从无章可循到有据可依

在过去,基层调解工作曾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,特别是在面对平台企业通过外包、关联公司拆分等方式规避责任时。

这一状况在2024年得到改善。人社部发布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》等政策文件,首次明确了"算法透明""最长接单时间"等具体操作标准。有了这些指导文件,基层调解工作更加有据可依。

宿迁快递员李刚的案例就是一个典型例子。他于去年5月入职某物流公司,仅工作3个月后被要求承包片区以否认劳动关系,并遭遇工资拖欠。在申请仲裁后,仲裁委员会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并裁决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2200元。

调解效率也在显著提升。宿迁明确要求新业态纠纷"当天联系反馈、一周内调解结案";苏州姑苏区推出"1小时响应、15天办结"机制;徐州则通过建立联合调处平台,将案件流转周期缩短35%。

关口前移,构建基层防护网

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新的挑战仍在显现。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普遍反映,平台罚款问题较为突出。他们往往通过手机签订格式合同,很少仔细阅读具体内容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劳动纠纷的高发领域并非美团、饿了么等大型平台,而是中小型直播电商和配送公司。这些企业机制不完善,导致维权难度较大。

针对这些问题,江苏省人社部门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工作,推动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,努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。目前,全省已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组织212个、一站式调处中心140家,实现市县全覆盖。

同时,江苏省还通过"就在江苏"平台提供精准岗位匹配服务,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帮助劳动者提升能力。在企业端,则加强用工指导服务,引导平台建立劳动规则协商机制。(综合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