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宿迁市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,生态质量指数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。
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,宿迁市已记录生物四大类群(植物、动物、昆虫、水生生物)共计3143种,占全省物种总数的33.9%。其中,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物种82种,濒危物种88种。
宿迁市始终坚持"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"的理念,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工作。通过制定实施《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》《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》等6部地方性法规,以制度刚性守护生态环境。
在具体实践中,宿迁市统筹推进退渔还湿、禁捕退捕、岸线整治、植被恢复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。重点推动了泗洪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市共建项目,保护面积达49365公顷。其中,洪泽湖湿地生态修复案例已被收录至《国家长江流域十大生态保护与修复案例》。
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,宿迁市建立了16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和"二站多点"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,全天候监测记录各类物种。同时,在泗洪成子湖"生态岛"试验区设立白鹤、震旦鸦雀和野大豆等保护区,累计恢复湿地5206公顷。
通过实施洪泽湖退圩还湖等7个生态修复项目,宿迁市已恢复湿地19300公顷。这些举措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,为各类物种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,展现了宿迁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。
未来,宿迁市将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,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,推动绿色发展,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