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市决定自2026年7月起调整社会救助标准。根据最新政策,全市低保标准统一上调至每月1152元。

与此同时,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也相应提高。其中,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月2840元,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则提升至每月2410元。